一、学科点简介
本学科点现有教职员工共75人,其中专职教师6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2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校内)19人,双师型教师21人,博士9人,海外留学经历教师13人,国内访学教师9人,企业挂职锻炼22人,教育部设计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业设计专业分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武汉工程大学教学名师2人。另有校外兼职教师团队20多人。
本学科设有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四个学科方向,建有“生态环境设计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生态环境设计研究所、产品设计研究所、视觉传达设计研究所、工程动画设计研究所、家电产品设计研究工作室、环境设计工作室、交通工具设计工作室等科研平台,同时还建有模型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摄影实验室、印刷与包装实验室、三维动画实验室等12个专业实验室研究平台,建有校外实习基地30多个,拥有独立图书资料室600余平米。
学科点教师申报省部级、地厅级等纵向科研项目20余项,主持横向科研项目近300项,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教材和学术专著20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产品外观设计专利1000余项,指导学生参加设计竞赛活动获红点奖、金犊奖、大师奖、中国之星奖等赛事奖项500多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创新意识,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设计类高层次专门人才,使其掌握坚实宽广的设计学一级学科的基础知识和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具备在某一研究方向开拓创新的能力,以及在本研究方向上具有系统和较深入的专门知识与设计能力。
具体要求:
1.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良好的专业素质与创新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勇于创新,富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发展需要作贡献。
2.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较高的设计修养与审美能力,视野开阔,了解本学科前沿的发展动态;具备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设计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具有以改善人类生活为己任,秉承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遵守设计师职业操守,关注生态、保护环境,倡导绿色设计。
4.能较熟练掌握设计和研究中基础性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互联网、数据库技术以及必要的信息技术等,并具有一定的外语交际能力。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注重个人修养,身心健康。
三、招生对象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具有较高文化修养,综合素质好。
四、学习年限
学制3年,其中课程学习占二分之一,课题研究(含创作与设计)及撰写学位论文占二分之一。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五、主要研究方向
1.可持续产品与生态环境设计
2.数字媒体与生态视觉设计
3.设计创新与生态设计学理论研究
六、培养方式
1.导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研究生入学后的两周内制订出针对研究生个人的培养计划并填写有关表格,报研究生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按照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2.研究生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共课和专业理论课学习,课程学习时间主要集中在第一年;第二阶段为课题研究(含创作与设计)阶段,要求学生进入企业或导师工作室学习和实践;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完成阶段。
3.实行导师指导、教师面授、学生自学、共同讨论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研究生公共课和专业理论课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实践课以及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由企(行)业专家和校内老师共同担负。总体原则是:指导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导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学的主体作用,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4.学位课程学习与设计实践紧密结合,应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
5.授课教师应对所开设课程精心准备,对学生的作业和作品严格要求。无论以何种形式授课,课程结束时均须按规定进行认真的考核并评定成绩。
七、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学位课程和实践环节总学分不少于50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学分如下:公共课不低于8学分;专业必修与专业实践课不少于34学分;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
八、科研实践
1.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大型的设计竞赛,毕业设计与学位论文并重;
2.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学术展览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属于学位论文内容范畴的论文或一幅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艺术设计作品;
3.研究生在读第一学年期间自主参加学校、学院举办的学术报告2次,听取学术报告内容并写出相关报告上交导师,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定。
九、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他们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承担科研课题的能力。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独立承担较难设计工作能力的综合训练,包括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调查研究,撰写论文等部分。
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收集文献资料,调查研究,针对设计实践和理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重要的设计任务进行论文(或设计)选题和开题论证。
硕士研究生应在第四学期申请开题并撰写开题报告。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际学术会议、省级以上学术展览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属于学位论文内容范畴的论文或一幅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艺术设计作品;完成学位论文后,按《武汉工程大学授予硕士学位条例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答辩,答辩前必须通过毕业设计展。
1.毕业设计强调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学习
研究生毕业设计选题能体现设计内容的独特创意、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毕业设计作品是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展示,作品须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体现出设计理念、过程和一定的工作量。展出作品要求作品10幅(或一系列作品)。组织校企专家组3-5人进行评分,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学位论文与毕业设计内容相结合
字数要求不低于3万(不含图例、图表)。论文选题报告、印刷格式及体例执行由学校统一规定。
3.导师全程跟踪指导毕业设计
导师应将对研究生创作能力的培养贯穿于研究生学习的全过程,并要求研究生按指导教师指定的书目读书,写出读书笔记。在学位论文、毕业设计开始之前,应撰写阶段性论文、创作阶段性艺术设计作品。
4.毕业设计过程完备,必须完成各个环节
设计学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参加毕业设计与论文选题、开题、完成命题、论文答辩全过程。学生开题四个月后进行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的中期检查;答辩前一个月,所有申请者须将本人毕业设计和学位论文上交院研究生办核查;鼓励学生创作优秀的作品。
5.学位论文评价指标
评价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优秀≥90;良好: ﹤90≥75;合格: ﹤75≥60;不合格:﹤60。
6.其它
学生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毕业作品通过展示会,毕业论文通过答辩,符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获颁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突出设计学专业的特点,以设计研究和设计实践相结合,突出理论和设计应用的整合进行培养;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设计科研、设计实践、设计工作坊、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掌握设计艺术研究和实践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设计艺术综合能力。